2024-11-04
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會享有哪些優惠政策?政策有效期是多久?有效期內是否每年都可享受該項政策?該項優惠政策是否可以同時與其余政策疊加享受?本文帶大家了解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的享受規范及注意事項,幫大家更好的享受政策紅利,一起來看→
提問: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兩方面:
回答: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提問: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何時可以開始享受優惠?
回答: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頒發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
提問: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有效期為3年,在這3年是否都可以享受15%的優惠稅率?
回答:高新技術企業需符合認定條件,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此外,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3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提問: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是否還可以享受優惠?
回答: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提問:如果高新技術企業同時又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 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兩項優惠政策?
回答:不可以。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均屬于減低稅率類優惠。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從優選擇適用優惠稅率,但不得疊加享受。
提問:如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呢?
回答: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需要留存備查的資料包括:
①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②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資料
③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④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說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及對應稅收資料
⑤年度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證明材料
⑥當年和前兩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及占同期銷售收入比例、研發費用管理資料以及研發費用輔助帳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